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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近日『環保生態協會』在網上
受的流言蜚語和滋擾 - 雨過天青
致一切愛護、支持『環保生態協會』的朋友:
近日,於網上有言詞指控本會,眾多朋友表現出關心及不忍心本會受委屈;此外,因他們對一名職員相識多年,不認同網上的言詞,覺得他今次受到極大的冤屈。本會在此,發出一封信函,讓大家知道本會的態度及做法。
【一、本會的名譽】 『環保生態協會』一直用友善熱誠的態度,去接待我們的服務對象,又用溫和、潛移默化的形式去從事改變社會不愛惜資源的價值觀。
點點耕耘的工作,累積至今,獲得大眾傳播媒介、教育界讚揚為『有正氣』、『善良』、『滿有熱心』、『工作碩果累累』的機構。
【二、環保生態協會是一個大群體,不屬於個人】 獲得好名聲,是董事局、職員會與龐大義工團的點點耕耘所累積而成,『環保生態協會』是一個大群體,是屬於社會大眾的群體,而不是屬於某一位職員的。
誠言,在職員會中一直有不乏因為其熱心、友善待人及知識淵博者,獲得不少肯定,其中更有一些成為了備受學生、老師及市民歡迎的對象,甚至名氣嚮當當,獲得美譽。
『環保生態協會』作為是一個大群體,即使因個別職員的原故而受牽連;不過,很快便會雨過天青,功積和名聲依舊存在於人的心裡。
【三、有罪者當受刑責、無罪者亦不會含冤受屈】 《將問題放在光裡照,便會照出黑白來。》『環保生態協會』以正直、勇氣面對今次員工被指責的事件。
『環保生態協會』已經將事件直接尋求警方、法律方面調查,深入認識法例中的定義,尋求對錯。有罪者,縱使他備受愛戴、具美名,本會亦絕不會愛惜
-「有罪者當受刑責」;而無罪者,本會亦不會坐視不理,使其忍辱含冤。
【四、近日的滋擾】 這兩天,本會的名稱、職員的名字、本會總辦事處會址、暑期課程,被一名人士於親子王國討論區,及個人yahoo.
blog上以惡言傾軋。
【五、結果】 -法律顧問:指那名職員言語不屬不當 - 法例方面:指出那名職員言語不抵觸法律 - 警方告知本會:已拘捕一名滋事人士
- 親子王國:已經將該討論區中的留言版刪除 - Yahoo: 已自行刪除指控者的個人yahoo blog
【六、對於指控者】 法律顧問及警方已指引本會如何處理。本會亦已將相關的文件存檔,同時已找出了blog主屬誰,如指控人繼續散播流言,本會定必訴之法律控告該人等,不會容許『環保生態協會』多年來建立的美名受損。
在此敦請指控人,以理性去認知法律條文 - 個人的觀念又豈可等同法例呢!
【七、再次感激為本會抱不平的朋友】 對於關心本會,要為本會抱不平的朋友們,本會萬分感謝,不過,請不要在網上聲討該指控人,因為這會演變成無休止的言語攻伐,這是本會不願意見到的!
再一次,衷心感謝大家對『環保生態協會』及本會職員的愛護!
此致
環保生態協會秘書處
2009.6.11